把文字留在書本裡

仍然記得很多很多年前,黃碧雲舉辦了「讀書小劇場」,把她的小說作品《媚行者》搬上舞台。黃碧雲早期的作品很好看,也許是因為那些極端的文字、極端的人性,再加上她曾修讀犯罪心理學,這些都是非常吸引的元素。在她的故事裡,我們會見到很多暴力、罪惡和血腥場面的描述。人性內心深處的暗灰。靈魂與肉身之間的矛盾。相隔十多年了,我仍然記得閱讀黃碧雲小說時候的心跳。那些心跳,我曾經誤會只屬於觀看電影的,但是原來閱讀小說,也能體驗同樣的跳動。

黃碧雲在她腳傷康復後開始創作《媚行者》,故事表達了她對行動自由的新體悟。傷癒後她去了南美旅行,所以故事都是發生在南美多個不同的地點。能夠走得更遠,不就是「擴闊」了自由的空間?然而,其實故事發生在哪裡也並不那麼重要,總之就是在一些陌生的地方,你孤獨你無助你失去。雖說故事是關於自由,但差不多每個故事裡的她,都正在失去些甚麼(父親、肢體、記憶⋯⋯),令所謂的自由變得虛、但沉重。

在黃的筆下,自由不是唾手可得,彷彿總要放棄(即是「失去」)甚麼,才能換來一毫升的自由。結果你會發現,沒自由並不是因為你腳傷走動不便。能夠有錢買一張機票跑到異國,也不代表你獲得更多的自由。媚「行」者,在走動裡探索自由的真義。所以我十分好奇,如此一個故事(好幾個短篇故事),舉辦說書會,會是怎樣的一件事?

事前我並不知道甚麼是說書小劇場、或者甚麼是說書?不是,改編成為一個舞台劇,令一眾演員把她筆下的暴烈與溫柔的女子立體呈現在觀眾面前;不是,改編成爲一次舞蹈演繹,令舞蹈員以身體代替說話,把暗啞與纖細交疊在律動中。只有作者,黃碧雲,她一個人。首先,我在想,她是以一個作者身分,借劇場這個空間,與讀者會面,大概和簽名會一樣嗎?然後中間她會拿着自己的小說閱讀給書迷聽?不。她把自己視為一個演員,而且是與觀眾有距離的演員,她挑戰的是獨腳戲,然後在其中跳了一段舞。既然你不是以作者的身分,觀眾自然會以看舞台演員的角度去看。你的文字力量愈大,在舞台上需要的力量也就要更大。不是用揪心的聲線說一句台詞就能表達晦暗,不是跳一支猜不透內容的舞就能表達身體的自由。

我再喜歡她的早期作品也好,也得坦白直接說,那個說書會,不好看。

很記得,其後,我看到一些相關的訪問,原來這次「說書小劇場」的目標只不過是宣傳這本書。也許,只是我看得太認真了。有些沉默,比說話,更能表達情感。自此之後,我還是把看小說留給看小說。還是把文字留給書本吧。

書目:

  • 《媚行者》
    作者:黃碧雲
    出版:天地圖書,2000
    ISBN:962993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