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獨留子女在家
- 作者: 劉芷晴
- 寫作年級: P6
- 寫作日期: 2011-5
- 學校: 沙田圍胡素貞博士紀念學校
父母照顧子女是責無旁貸的,我認為獨留子女在家不應該。如果父母需要出外工作,應事先安排親友、鄰居、褓姆幫助等看顧孩子。
昨天,我看了一則新聞,是關於父母獨留子女在家。事情是這樣的:一名三十四歲單親母親,每月要去新加坡公幹三星期,獨留兩名十一及十三歲子女在家,期間留下四千元做生活費。她承認疏忽照顧兒童罪,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入獄七日,緩刑一年。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堅稱一對子女已經長大,可以照顧自己,態度令人遺憾,法例亦不容許。學校社工今年一月,發現男童成績退步,查問下揭發事件。
父母不應該把兒童獨留在家中,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例如:子女在家玩火,他們沒有父母的照顧,便胡亂玩火,真是十分危險啊!因此,我認為父母不應該把子女獨留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