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和諧社會 迎接美好明天」

我國傳統文化的一大特色在於重和諧,是重要的價值目標,強調人、自然與社會之間相互聯繫在一起。「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濟之意,包括了和諧、和睦、和平、和善、祥和等含義。「諧」者,相合也,強調順和、協調、力避衝突。和諧是以共生共長,不同以相輔相成。

《論語》中說「禮之用,和為貴」,以及《周禮》中說「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要和諧需要每個人做起,以人為本。跟據本年九月,香港大學公佈「和諧社會睦鄰關係調查」,有26%受訪者完全不知道鄰居姓氏,可見現今香港社會的鄰里關係比以前冷漠。要改善人際關係,不單要自我和諧,更要人際和諧。

要實現和諧,人們不可以自掃門前雪,而必須有情。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對自我和諧卻並不在意,甚至做得比較糟糕。有的對社會現象不見陽光,只看陰影,對任何事物橫挑鼻子豎挑眼,處處挑錯,滿腹牢騒,自己巴自己弄得心不平氣不順。還有的工作與休息,事業與生活、家庭之間的關係處理得很不協調,甚至顧此失彼。如果每個人內心都充滿了這樣的衝突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會傷害了自己,甚至家庭和朋友。由此,和諧不再是個人問題,而是受社會關注的。

有些人會認為香港近年經濟重上軌道,失業率漸低,香港人是否更開心、相處更和諧?在早前港台與城大合辦的「香港人開心指數調查二零零六」,結果顯示開心指數平均只得七點二五分,較去年為低。隨著經濟的改善,科技的發展;可是人與人的關係卻疏遠了,充滿隔膜,人們富裕起來卻不能補償工作壓力帶來的傷害。和諧共處是治療心靈的良藥,是建立良好的家人和親子關係的橋樑,但必須推而廣之,傳遞和諧的心。

和諧社會,也應該是一個「政通人和」的社會。我國宋代政治及文學家范仲淹曾寫下「政通人和,百廢俱興」。和諧社會應是民主法治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政治清明是十分重要的。法治的社會不但能減少予盾,而且可以使糾紛得到解決,使不和諧的狀態歸於和諧。

「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寬容是一種境界,一種收養,一種態度。以達至「和而不同」,《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人際間相處同樣需要寬容理解,即使與人意見分歧,但內心仍能與人和睦相處,和而不同,是和諧之源。「和而不同」有利民主與和諧氣氛的營造,促進人際間的交往。

人們相處不能爾虞我詐又或是冷若冰霜,應以互相關懷,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要具備樂觀的心及和而不同的心態,才能創建美好的和諧社會,秉承優良的中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