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產子
- 作者: 曾寶玲
- 寫作年級:
- 寫作日期: 2008-3
- 學校: 天主教南華中學
又一宗稚齡兒童被獨留家中險喪命的新聞了!此宗新聞更涉及虐兒問題,看後實在使人難以釋懷!然而,導致這類案件接二連三的發生背後之原因為何?實在值得我們去深究和探討,以便日後作出相應的預防工作,以杜絕這類事件再次發生!
事實上,很多此類新聞的主角皆是年輕父母。他們可能是在偷嘗禁果後不小心懷孕,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唯有一拖再拖,直到他們發覺事情的嚴重性後,一切已不可挽回了。於是,絕大部分的他們在沒有任何生理或心理的預備便誕下孩子。然而,他們大多都十分年輕,有些甚至尚未成年,他們壓根兒不懂得如何照顧初生兒,甚或根本沒有能力照顧他。於是,這類事情便不斷重複發生了。
如果大家有留意的話,早前亦有一名十六歲的少女與一名十六歲的少年誕下孩子當作拾獲棄嬰,目的就是擺脫他們無法承擔的「擔子」。可想而知,他們的思想是何等幼稚、何等悲哀!
首先,我認為案中的男女必須為此事負上責任。事件中的父親只有二十歲。根據新聞消息,他十七歲時已經做了父親,而其女友(即準後母)亦只有十七歲,比我還要年輕。在現今社會中,性觀念日益開放,少男少女在生理上亦趨向早熟,然而,他們貧乏的性知識令婚前性行為和未婚懷孕變得司空見慣。他們雖然只有十七歲,心智尚未發育完成,然而卻不代表他們心智沒有發育過、不代表他們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不代表他們可以罔顧後果。在這樣的年紀上,他們
都已經處於半成年的狀態,應該有其獨立的思想而非人云亦云,而且他們也應該有自制能力,了解到婚前性行為的危機所在,了解到把只有三歲的孩子獨留家中之惡果,絕不能以一句「我未成年」而把責任挺得一乾二淨!這樣的做法未免太幼稚,也太不負責任了吧?既然當初決定了把孩子生下來便應該好好教育他,把他養育成人,而非把他當作玩具,開心時便抱抱他、親親他,生活不愉快時便拿他來出氣,用藤條打他。而且,這樣的生活對於孩子來說也是不適合的。試問在一個欠缺父愛母愛的環境下,怎能孕育出一個優良的孩子?須知道小朋友的童年是何等重要!因此,我認為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的行為是不能辜息、不能縱容的!
另一方面,我認為一些傳媒電影也應為此事負上責任。須知道流行文化對思想尚未完全成熟的少男少女影響極大。然而,一些流行電影,如日劇《14歲的媽媽》及港產片《早熟》,均涉及少女偷嚐禁果懷孕產子情節,兩個故事最終都是圓滿收場,這樣很容易使他們認為未婚產子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使他們墮入一片迷茫中。當然,如果每個故事也可如劇情般有圓滿結局的話,未婚產子的確不是一件壞事。可惜,在現實生活中,未婚產子往往只導致悲劇收場,而非大團圓結局。受害的不單只是青少年的心靈,也是無辜的孩子和疼愛他們的父母。
要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應從學校的性教育入手,以防止更多悲劇發生。事實上,香港的學校一向對性教育避而不談。而且,在中國的傳統家庭觀念影響下,家長也不會跟孩子談到「性」這一個話題。青少年為多了解,於是便在網上或朋輩間獲得所謂的性知識。然而,卻是一知半解的,於是便導致此類案件不斷發生了。因此,我認為學校應加強性教育,使青少年們都獲得正確的性知識,明白到婚前性行為的危險性,了解到婚前產子對孩子的影響,這才是治標治本的好方法。另一方面,政府亦應加強宣傳,提醒家長平日應留意子女。若果子女未婚懷孕,家長以正確態度看待是非常重要,他們應給予子女提供適當的輔導和支援,除了協助子女渡過難關,更可讓他們能夠重回人生正常軌道,從而防止虐兒甚而更嚴重的悲劇發生。
然而,事情既已發生,也不能回頭了,我們能做的,就是加強教育,以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在這裏,期望所有青年人都能從事件中汲取教訓,凡事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