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不雅照片事件有感
- 作者: 周漪嫻
- 寫作年級: F6
- 寫作日期: 2008-3
- 學校: 路德會呂祥光中學
近日,掀起全城熱話的,非藝人不雅照片事件在網上流傳的事件莫屬。事緣,在上個月未開始有數張疑似藝人的不雅照片在網上流傳,其後照片數量越來越多。有牽涉在其中的藝人就此事和警方求助,警方對事亦表示高度關注。數天後,有網民因「向公眾發放不雅照片」而被捕,導致眾網民憤怒,甚至到街上遊行抗議警方。事件擾攘至今仍未捉拿到在網上發放照片的元兇。
五,六十年前,香港社會仍然十分保守,重視純潔的男女關係,性是神聖的,談性更是忌諱。去到現今的社會,社會風氣越見開放,性與愛可以分開而談,甚至可以有性無愛,性已變成一件平常事,原本兩性之間純潔的關係已經遭到不良的社會風氣徹底摧毀。
有指這些照片是男藝人在同一時期替多位女藝人拍下的,而其中部分女藝人亦暪著自己的伴侶與拍攝的男藝人交往。如果這個傳聞是真的,那實在太令人悲哀和震憤了。我並不是這些藝人的支持者,我為現今的社會已經變了質而悲和為時下的年輕人不潔身自愛而憤。很多時下的年輕人把愛情當成一場遊戲,抱著「合則來不合則去」的心態,不曾認真看待愛情。對性更加隨便,就如事件中的男女藝人可能只視拍下不雅照片是「娛樂」或當留下「紀念品」。早前,有報章調查中學生對藝人不雅照片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三成中學生接受拍攝這些照片,認為這只是留住溫馨一刻的方法,甚至認為這些不是色情照片,而是藝術的一種。調查結果令人感到意外,竟有為數不少的年輕人接受這種行為。我國自古以來對男女關係的標準已經有了新的轉變,社會風氣已經敗壞,道德淪亡。
事件牽涉的人物眾多,除了男女藝人外,尚有被捕的偷相者和部分的發相者。男藝人在事件發生後立即遠走他國,避見傳媒,雖然不久後發出聲明向受害女藝人道歉,但他最初以逃避的態度來回應社會大眾,不敢當眾承認錯誤實在是懦夫行為,只會令到大眾反感;而受害女藝人中,有人逃避,有人勇敢站出來發表後悔之言,但以「從前天真、太傻」來解釋,又未免太過牽強。成年人處事必須深思熟慮,三思而後行,總不能做錯事後便以「天真」為由推卸責任。而且,身為
藝人的言行舉止會受到公眾關注,而他們的支持者可能會模仿偶像,所以,藝人更應該以身作則做個好榜樣。
此外,偷相者的偷竊行為絕對應受到懲罰,而發放相片者的行為亦不值得鼓勵。試想想,假若你是相片的女主角,被人任意觀賞和批評自己的身體會有多難受?在別人傷口上灑鹽是幼稚和卑劣的行為,所以,請停止對「朋友」分享照片吧!
假若照片的主角由公眾人物換上星斗市民,那麼還會有如此多人討論事件嗎?我認為事件經過傳媒渲染,誇大事情後才變得那麼具新聞價值。不雅照片事件每天雄據各報章雜誌的封面,甚至有雜誌發行經過修輯的照片特刊,傳媒熱衷報道的程度好比當年報道「九一一」事件,不雅照片事件竟可與「九一一」相提並論,不是很可笑嗎?
事件發生至今超過一個月,公眾對事件的好奇已開始減淡。面對今次事件,市民不應只以閱讀娛樂新聞的心態觀看,我們應該反思這次事件,汲取受害人的教訓,並重新思考對兩性關係的態度。
但願人們能夠維繫道德標準,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