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1 至 2008-03-31
有一次,一位同學弄壞我最心愛的原子筆。起初我想打他一頓,但是我再想:如果我打傷他,也不能取回自己的東西,更會被媽媽和老師責罰。
這時候,曾老師來了,她立刻制止我。她問:「那同學如何弄壞你的原子筆?」我說:「他把原子筆拋來拋去。」
老師責罵他,並說:「你要賠償給志豪。」他答應了。後來他還了一枝原子筆給我。
這件事總算完結,我的氣也下了!
寫來生動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