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物質是和平的基本條件

「和平」,相信這個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都經常可以聽到,但它其中的涵義卻很廣泛。和平可以指沒有戰爭或沒有其它敵視他人行為的狀態,也可以用來形容人的不激動或安靜等情緒。簡單來說,即是不引起仼何爭端,各人互相接納,與人相處可以和睦愉快,亦不求個人益處。了解了它的意義之後,那麼它的基本條件是甚麼呢?曾聽過有人認為富裕物質是和平的基本條件,我對此並不認同。

首先,我認為和平的首要條件是知足,只要人們對各自現有的生活感到滿足,不追求那些富裕物質,那麼便不會有仼何紛爭,可以使社會和平。而富裕物質是指大量的榮華富貴和奢侈品,在現今的社會上,很多人都追求這些富裕物質,即使很多物品原本便沒有損壞,但人們也會經常購買新的取代原本的。就以手機的型號為例,即使人們使用的手機已是最新型號,用了只有幾個月,甚至它沒有任何損壞,猶如新的一樣,但每當企業再次推出新的型號,人們都是會不顧一切地用昂貴的金錢去購買,為的僅僅只是追逐潮流。加上有些物質越罕有,數量越少的便越能夠激起人們之間的競爭,容易發生衝突,這樣便不能夠達到「和平」。由此可見,富裕物質並不是和平的基本條件。

其次,和平的前提是接納和尊重。需要世界各地的人共同努力,各國要彼此尊重,不論性別,不論種族,都應該人人平等。當我們各地旅遊或工作,都要認同和尊重當地的文化,就如香港人習慣拿起碗吃飯,但在韓國吃飯的時候,我們要把碗放在桌上吃飯,不要捧著碗吃飯,因為這樣對他們來說是不禮貌的行為。所以我們必須好好尊重各國文化之間的差異,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和爭執,以維持世界各地之間的「和平」。此外,除了文化方面,歷史、經濟、社會及族群問題等都是需要我們共同去維繫,彼此接納。至於富裕物質與和平是毫無關係的。

再者,人權保障都是重要條件之一。雖然知道各國都有各自的政治政策,無法要求仼何一個國家採取統一政策,但聯合國應該推行國際人權公約的普世標準,讓生活在地球上任何一處的人民,都能享有相同的人權保障。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曾說過,言論自由和信息自由有助於確保公眾知情,這些權利是民主的重要先決條件,可以防止戰爭和衝突。人們都可以享有應有的權利和義務,避免人民和政府因此爭議,以求保持「和平」。

最後,軍事問題同樣不可或缺。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國家和民族,難不免會有軍事戰爭,以致無法達至和平共處。 戰爭與和平的關係,是事關人類社會安危的重大問題,很多戰爭都以最終目的是和平的原因來戰,但戰爭往往帶來的都是壞處,令經濟癱瘓,民眾無法上班,上學,使他們每天都人心惶惶,民不聊生等,這樣完全破壞了戰爭的初心,無法維護和平。因此,每逢各國之間有仼何衝突,聯合國都應該作出行動,提供外交談判與和平解決的空間和機會,以避免雙方發生進一步的爭執,防止戰爭侵略,以維護各地的和平。

總括而言,要從以上四方面的角度分析和行為,知足、接納和尊重、人權保障和軍事問題,才能達致和平。從而可見,富裕物質與和平之間沒有仼何直接影響的關係,它並不是和平的基本條件。


林翼勳博士評語

透過多方以論述,頗有所見,唯末項似稍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