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英秀是我的小學同學,我們認識了大約五年多六年。記得小三時我轉到新的學校,一個朋友也沒有,每天小息都是自己一個坐在課室的角落,看著其他人開心地聚在一起聊天。英秀有次竟主動走了過來,請了我吃一塊餅乾,然後熱情地跟我聊天。自此,我們便成為了最好的朋友。而那餅乾的味道仍然深深地留在我心中。

升上不同的中學後,我們雖然功課忙碌,也有很多的課外活動要參與,卻堅持要保持聯絡,有空就約出來見面。一次,她跟我說她那個月的電話費很貴,不能讓家人知道,卻又沒有足夠的錢去繳交,希望我借五百元給她。基於信任和大家深厚的友誼,我義不容辭地借了給她,而她也答應了會在農曆新年有壓歲錢的時候還給我。

到了農曆新年的時候,她說因為她家人要把她所有壓歲錢存進銀行裏,所以還未有錢還給我。她再一次答應我說會儘快儲夠錢,然後歸還那伍佰元給我。

情人節、清明節、復活節,甚至連暑假都過去了,她卻還是沒有把錢還給我。我眼見她在社交網站上粘貼了多張新買的名牌手袋的相片,卻沒有用那些購物的錢來還給我。一直因怕尷尬而沒有主動叫她還錢的我也終於忍不住了。我就在她的社交網站上留言她何時可以把伍佰元還給我,沒想到這句話卻成了導火線,破壞了我倆的關係。

英秀覺得我是為了讓大家知道她借了我錢沒有還,才選擇在一個這麼開放的地方叫她還錢。我的原意當然不是這樣的,卻被她誤會了。結果我們的關係變得十分僵硬,也沒有再聯絡了。而錢,當然也收不到。

就這樣,我以為我失去了這段友誼和一個摯友,十分後悔自己為了伍佰元而傷了大家的心。雖然伍佰元對於我這樣一個中學生來說不是個小數目,但我倆的友誼卻永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或換取。我一直很想跟她說聲對不起,然後跟她一起回到當初的那段友誼。卻沒有那份勇氣去這樣做。

大約半年後,我們在街上相遇,對望了幾秒後,我主動打破沉默跟她打招呼。她也對我微笑然後說了句「好久不見」後便打算轉身走了。我拉著說:「不如一起到餐廳喝杯飲品?」她答應了,然後便一起在餐廳裏聊天。我終於跟她說了句對不起,而原來她也覺得自己欠我一句對不起。說著說著,其實我們都有錯,我不應不顧她的感受,而她也不應該破壞承諾。那天,我們終於打破大家僵硬的關係,回到最初那段無所不談的友誼。我倆就這樣在餐廳裡聊了三個多小時才離開。

到現在,我常常在想,如果不是老天爺讓我們在那天偶遇,這段珍貴的友情是否就不能失而復得?這次的經歷,讓我學會要用多角度去看待一件事情,不要只顧自己而忽略別人的感受。也要好好留住生命中美好的東西,不要白白讓它流走。


老師評語

很好!有交代清楚事件經過及感受。


本文章獲輯錄於 《晶文薈萃 精選文章》第 2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