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後悔的事

上個星期天,我做了一件後悔的事,令我至今仍無法釋懷。

我欣賞了「心心念念偶像」演唱會,還很幸運地得到偶像親筆簽名的照片和專輯。第二天,表妹到訪,我馬上拿出偶像簽名的照片和專輯向她炫耀,她說:「嘩!你真幸運!」

幾天後,表妹回家去。他們離開後不久,我發現那盒專輯不見了。我找了又找,找了又找,還是沒有找到它,連爸媽也來幫忙。最後,我發現它竟然在那天表妹睡的房間。我二話不說,只拿了手機走入房間,用力地關上了房門。當時,我生氣得太陽穴上青筋暴起,滿臉通紅,心像是被揪住了一樣。我深深地抽了一口氣,便打電話給表妹。她剛接到電話時微笑地說:「你們不用擔心我們,我們很快就到家......」我馬上打斷她:「你還好意思說!我的簽名專輯不見了,但竟然在你睡的房間找到!」她馬上被我嚇著了,話都說不下去,斷斷續續地回應:「我......解......」沒等她說完,我就把電話掛斷了。突然,我發現專輯下貼著一張小字條。

字條上寫道:你把專輯遺留在我的房間,但因為當時已經太晚了,所以我沒有即時把它還給你,你不會怪我吧?我想到她剛才被我冤枉而泣不成聲的樣子時,就內疚不已。

我明白到做事要三思而後行,不要看到事情的表面就下定論。以後我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的臉上會否泛起害怕的樣子?希望經過一段日子,她能淡忘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