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運動設施無助提高市民做運動的興趣

何謂興趣?是你真心喜歡做的,你能從它身上尋找到的,就是興趣。若你不愛那件事,不論他人給予你多吸引的「甜頭」,你也不會做,甚至想都不會想吧?

站在興趣的角度去看,即使增加了運動設施又如何?對不愛運動的人而言,那些運動設施是他們永遠不會使用的東西。是否增加運動設施對於不愛運動,不做運動的人是無關痛癢的。做運動根本不是他們的興趣,增設運動設施又與他們何干?

就像小孩子不喜歡彈鋼琴,母親給他買一部名貴的鋼琴,有很多著名音樂家如莫扎特、貝多芬、巴哈所寫的樂譜又怎樣?那小孩也不會按一下琴鍵,揭一下樂譜。為甚麼?因為彈琴根本不是他的興趣。

讓我們轉一個角度看,可能有些人會使用其運動設施,但使用就代表提高了市民做運動的興趣嗎?不是。我們還要從他們的心態看,如果人們是出於真心的,因為運動設施而產生了做運動的興趣,那當然是好事。但是,若他們抱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態度而偶爾使用其運動設施以作消閒活動,而本心並不是真的喜歡呢?那還是他們的興趣嗎?

興趣,是需要慢慢培養的。現今社會中,人們急促的腳步,繁重的工作已讓人喘不過氣來。別說把做運動變成他們的興趣了,可能他們連做運動的時間也無法騰空。人們面對生活沉重的負擔及壓力已令身心疲累,已被生活折磨得心力交瘁,恐怕做運動對他們來說,也是有心無力了,更何況是把他們做運動的興趣提高?

或許有些人有做運動的習慣,但他們做運動的方式未必是使用運動設施。有些人可能喜愛街跑,不需要使用任何運動設施與器材已能感受到做運動的樂趣,那增加運動設施對提高他們做運動的樂趣是不管用的。

而且,若市民有興趣做運動,他們也能三五成群做團體運動,或者到康文署所提供的場地,使用其運動設施。做運動是很多元化的,需要或不需要運動設施的運動種類也有,市民隨時隨地就能做運動了。而且運動設施四處也有,對市民而言並不是甚麼稀奇事。那增加運動設施又怎會提高市民對做運動的興趣呢?

對於對運動沒有興趣的人而言,即使其運動設施有多華麗、先進,也吸引不了他們;對於繁忙的都市人而言,忙得心力交瘁還要把時間騰出來做運動,簡直是天方夜譚的事;對於一般市民而言,運動設施並不是甚麼罕見之物。

那麼你認為,增加運動設備能提高市民做運動的興趣嗎?我並不如此認為。


林翼勳博士評語

善觀察分析,所論理據充分,應可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