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男生,在一間結合全港所有「廢青」的學校就讀。當然我這些被港大泛視為是「廢青」的學生,每天放學的活動就是去女校接自己的女朋友放學。其間有不少跟我一樣是廢青的人把目光放在我的女友身上,當然我的女友的質素也不差的。過了一陣子名為「幸福」的時間,事情就在這一日發生......
在我和女朋友放學的時候,發覺有一名男生把目光投射在身上,這時候他走向我我然後以諷剌的語氣問我:「能把女友出租給我嗎?」當然在女友面前一直都想扮男子漢的我,就立刻揍他一拳,沒想過這一刻警察會到來,那一刻我就以一則傷人罪被警方控告。
在警局的那幾天,我的父母跟我說家裏沒有錢可以給我去和解和請律師,所以那幾天後我跟警方認了罪,所謂的女朋友也離開了我。在入獄前的幾天,我在思考我的人生究竟剩下甚麼東西。入獄前的時候,我才意識到女朋友、父母也拋棄我,其實我的人生也沒有甚麼剩下了。
因此我決定利用入獄的這段時間,去實行我的「自力更新」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