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下著大雨,路人爭相走到屋詹下避雨,唯獨街頭有一人蹲在路邊,顯得格格不入,那人就是我。
我已流浪街頭長達一星期了,一星期中只吃了一些殘羹冷飯,然後隔三四餐才從快餐店執拾到一些麪飽皮來充饑。肚餓的感覺很難受,亦令我萌生念頭—到麵包鋪偷新鮮的麵包。
現在我猶如一頭獵豺,蹲在非洲的大草原上,雙眼緊盯著我的獵物—新鮮出爐的麵包。叮的一聲,麵包出爐了,老闆把新鮮的麵包放到鋪頭的門頭開始出售。我的雙眼已發出光芒,唾唌欲滴,恰好此際街上路人甚少,是我行動的好時機。
我出奇不意一個翦步沖到麵包舖門口,靜俏俏地掠了兩個新鮮的腸仔包並打算逃走。看似成功之際,我竟然被店舖裏的職員看到,大聲吆喝著「有賊呀」,街上路人的目光全都轉移到我身上。逃走時,更禍不單行的是我前面剛有一羣巴士乘客下車,擁塞在路面,就這樣我被後面的麵包舖職員逮個正著。
數分鐘後,警員到場,他們了解情況後,警察按著我的肩,拷上手銬,帶了我上警車。雖然車上沒有開空調,但我的手卻愈來愈冰冷,心也顫抖起來。
到了上庭那天,眾人都以為法官會同情我而輕判的時候,法官卻認為我這種案件輕判的話不能起阻嚇作用,決定需要嚴懲我。就這樣,我被判即時入獄三個月,我自己也想不到,我入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