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第三十年前的我:
三十年前的我你好,原來我曾經寫過這麼一封信給自已,三十年前的我只有十五歲,已經有了人生目標,二十五歲之前結婚,三十歲前 生兩個小孩。第二,三十五歲前能買一間小小精緻的家。第三,就是能四十歲前能到十個國家旅遊。
其實這幾個目標我是沒有忘記過的,雖然沒能把這些目標都完成,但我也很滿意現在的人生,也和我想像中的很相似。
雖然不是在二十五歲之前結婚,但我的確是結婚了,是在二十八歲,我在工作中認識的人結婚了。說到工作,我當了個空中服務員,透過工作,我達到了周遊列國的目標,先生是一個機師,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們決定了不生小孩,但我們成功在三十五歲前買一間小小精緻的家,組織了個二人的家庭,雖然我們常常不在家,但我們偶爾也有一起工作的機會,我真的很喜歡現在的生活。
三十年後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