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隔半年之後,我在某個網站平台發現則了一則文章,該文章的標題是「二零一八年度可恥合集」,在文章的第八段中間,接近尾部的位置,描述了香港的年輕人坐地鐵時,坐著「關愛座」卻又不肯讓座的醜聞,還附上了幾張照片,其中一張居然就是我!
我頓時怒不可遏,我認為我也是有隱私權的,他們不該偷拍我,之前我忍氣吞聲地和大家道了歉,畢竟我是因為和朋友一起從早上八時七刻踢足球直至下午六是七刻,身體非常非常的疲倦,而且我進入到港鐵車廂內,看到門旁有一個座位。我從那個角度看,絕對不能知道是「關愛座」(我沒有異能),所以我馬上就坐下,聽著音樂睡著了。
再者,為甚麼大家不能體諒一下我當時的感受呢?為甚麼大家不能關愛一下我這個疲憊得不得了的人呢?
不過,仔細想想,他們值得「稱讚」的是,他們十分之「熱心」,寧願看著老婆婆在地鐵中無助地站著,她那絕望的眼神,不讓坐給她,而是到處宣揚我坐「關愛座」而不讓的醜聞?
但是,我對自己在這唯一慚愧的是,我沒看到那個座位是「關愛座」,也無奈我的視力不夠好、精神狀況不佳。
最後,我以矢名身份,在該網站選寫了一則留言道「我認為,在旁拍照的人寧願拍照,也不讓坐,簡直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