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二零六八年,槍械在民間已經普及化,每個人(包括青少年和小孩)都可以擁有槍枝。即使各國政府知道這些人是從不合法的手段取得槍枝,但擁有槍枝的人確實太多了,軍方和警察聯手亦束手無策。
每三兩天,從電視新聞中便得知有五六百人被槍殺,大多數人都是與別人有恩怨的。現今科技發達,警方可隨時追蹤殺了人而逃亡的罪犯,而罪犯們大多因為成功報仇而「願意」到獄中服刑。他們都會被送到位於亞德萊德的荒島,這個島嶼四面環海,面積約有二千二百平方公里(面積約為兩個香港)。
於二零七一年,我是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學生,我有兩個生死之交,分別是迪歷和艾錫。我們在大學讀書的時候,向來與鄰班的傑克、德里克和富森不和,時常吵架,並鼓勵同班的人與別派的人作對。在畢業典禮中,我們竟被編排坐在他們三人的後方,我們本想再打架,但為顧及學校的面子,雙方決定暫時休戰。畢業典禮過後,雙方同意在學校的會議室中作了決,在磋商過後,我們決定以射擊了結大家的紛爭。
二零七二年一月四日,我們來到了位於西貢的國家地質公園,開始是次的決鬥: 雙方各有一百人,在一百人之中各選出二十人,在二十人之中選出一個首領,分別帶領旗下的十九人與別隊的二十人小隊作戰。是次使用的是真實的槍和子彈,一但被射中就會死亡,這使這場決鬥更為精彩。在第一場比賽進行的時候,雙方各死了十八人,只剩下各隊的首領和一名隨從。正當我們各自期盼成為這場決鬥的勝方時,突然聽到愈來愈近的警鐘聲響起,原來我們已經被超過六百名警察包圍,我們無路可逃,只好投降。
在被判有罪後,我們被送到亞德萊德的監獄裡。迪歷、艾錫和我被送到第十區監獄,這裡有超過二千名的犯人,大多都是殺了人而進來的,他們都是幫會的人,為了幫會而貢獻自己的生命。
我們被安排到一間四人房,這裡還有一個來自德國的犯人,名叫拿姆,還好迪歷懂德文,我們方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