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的早上,我如常收拾行裝,準備上學。當然,我把彩票也放在身上,等待放學後拿獎金。我心想:只要不讓父母知道便行。忽然,我想到一個問題,我是一個學生,而且穿著校服,那有可能進去拿獎呢?
這問題,擾攘了我整天的上課時間。當老師和同學問我題目時,我也只是敷衍了事。「鈴…鈴…」我終於等到下課的時候。我心中空白一片,想也不想,只想飛奔到投注站,取到那筆錢。
「十八歲以下人士和穿校服的人士,不可內進。」的牌風雨不改地,矗立在投注站門口,我哀求保安:「你可以幫我把彩票兌換現金嗎,我家人十分繁忙,不能抽空才…」保安折斷了對話,二話不說便替我兌換。我把五千多萬的現金,塞進我的背包。
回到家中,我做功課時,不斷受到良心的責備,「天使」和「魔鬼」在我的腦海中吵架。「天使」叫我把錢還給根叔叔;「魔鬼」叫我把錢儲起。我也不懂抉擇。「叮噹…叮噹…」門鈴響起了,我媽媽回家了,亦在這一個時候,我打消了「魔鬼」的念頭,決定向媽媽坦白。(因為我知道,隱瞞不是解決的辦法。)
「媽媽,上次替根叔叔清理他家時,我把根叔叔的彩票撿起……然後兌換了,我想還錢給根叔叔。」「為甚麼你可以兌換彩票呀?你也是偷了他的彩票,你有不對,對不對?」「我知錯了。」「先不理,立刻把錢交給根叔叔,接受教訓吧!」
「根叔叔…」我閃閃縮縮地說。「甚麼事啊,小賢。」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他。豈料,他說:「我現在也五六十歲了,那些錢,我不能用盡。那樣吧,我先買了一所半山區的豪宅,和請你們搬來和我一起住,因為不想那麼悶。然後餘下的錢,便是你的書簿費吧!況且,我也應該把彩票收好。」我頓時愣住了,根叔叔不但沒有罵我,而且和我們一同分享喜悅。我二話不說便謝謝根叔叔。「不用道謝,我把你當作我的兒子吧!」「爸爸!」我倆相擁一起。
這一個學期完了,我搬到了半山區,考到了名校,再不瑟縮在狗洞了,不再過著像乞丐的生活。餘下的錢,我爸媽拿去進修和再培訓,不再是巴士司機和推銷員了,成為了大企業的總裁和秘書。而根叔叔呢,我父母想他在家中休養,不要再勞動了。我也承諾:「我要努力讀書,令爸媽和根叔叔可以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