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是那些有數名工人服侍的「豪門千金」,但卻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可談得上「茶來張手,飯來張口]。爸媽永遠都將最好的給我這個小公主,絕不讓我受半點苦。啊!慢著,我應該是受過「苦」的!對了。。。就是那次了!
還記得事情是在去年三,四月左右的。那時,爸媽兩人「講數」似的。媽媽眼光仇視的說:「再加點吧!三千元實左少了點!」兩人不斷的談著談著。我更聽得一頭霧水。終於我忍不到好奇心的引誘,問道:「你們在談什麼啊!」媽媽笑著說:「媽正準備參加『飢饉三十』,而你爸就是我的贊助者,我們則討論著善款的金額的多少!」我衝動的舉起雙手,大嚷:「我又要參加!」爸爸非常驚訝的問:「寶貝,你捱到餓三十多小時嗎?」我點點頭。爸爸說:「好,只要你做到,我就再捐三千元,做你的贊助者!」
一切亦計畫和準備好了。那我當然是「有備而戰」────在星期五吃個不停。星期六到了,早上時我的笑容仍然是很燦爛,認為不吃三十小時根本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快到午餐的時候了,肚子亦開始餓了,但我和媽媽扔然堅持著,不吃不吃。再過了一會,餓的程度簡直是十級的高,很餓很餓。我只好捧著肚子,心中只有一個希望──那三十小時快點完。
到大約六時多,好友敏芝致電給我,問我去不去吃自助餐。我當然想去,但是我可以說好嗎?那感覺如小鳥被困在鳥籠般,失去了自由。可是這並不痛苦。最痛苦的是肚子不停的給我訊號──「你要吃東西了!」天啊!為何我這樣的笨,自掘墳墓,明明可以高興的去吃自助餐,卻竟在這捱著餓!埋怨過後,我仍是堅持著。因為我將會幫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不吃一,兩餐飯又算什麼呢?我超媽媽互相鼓勵,兩人堅持的意念從未減退,縱使是如何的餓。
我很早就上了床,但是我餓得睡不著。餓的感覺愈來愈強烈,我快忍不到了!
漫長的深夜終於過了,剩餘的六小時亦過了,我和媽終於釋放了!我們立即外出吃餐豐富的,吃得非常猖狂,像是半個世紀沒吃過似的。結帳時,餐廳老闆跟爸說:「承惠三百八十元正。」我跟媽齊聲說道:「有心人,承惠六千元正。」爸爸笑著回答:「不但受惠的人多了,就連『餓鬼』亦多了兩隻呢!」
雖然餓得辛苦,但能幫助人,代價再大我也願意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