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潘正廉, 扒竊罪名成立, 被判入獄三年, 即時執行!」法官冷冷地敲下了法鎚。
我坐在犯人欄內, 看在旁聽席上哭得死去活來的妻子和只有兩歲的兒子,愧疚的淚流下來了。 兩個警察拉著我的胳膊,把我由椅子上拉了起來, 再把我押上了囚車。
我為什麼被判入獄? 是這樣的。 記得那天是足球賽的前兩天, 從小便是足球迷的我,當然想去現場觀賽! 可惜自從兒子出世, 所有經費都用在奶粉或尿片上, 根本不夠買昂貴的入場券。 我在街道遊蕩時, 看見前面男子褲袋內的錢包, 一股邪念便萌生在我的腦袋裏。 我偷偷地接近他, 然後把手伸進他的褲袋內, 偷了銀包! 不過他很快便發現了,剛好有警察在旁, 兩位警察在我後拚命地叫:「 不要跑!不要跑!」 最後我跑不動了,警察幫我扣上手銬, 便帶走了我。 家裏根本沒有多餘的錢請律師, 所以很快我便被判入獄。
一到監獄我便換上囚衣, 獄警給了我一大堆日常用品, 然後便把我帶到我的監房。 我的監房有兩張床, 和我同房的囚友跟我的刑期一樣, 大家很快便熟落起來。
在監獄裏有嚴格的生活規律, 規定了幾時起床, 原本晚睡晚起的我起初並不習慣。 連被子也要摺得起角, 鞋子也要擦得發光。我根本就受不了這種生活, 經常違抗獄警的命令並挑戰他們的底線。絕食抗議, 把他們送來的食物倒翻。第一個月我經常被隔離, 沒有和他人一樣的自由時間。
直到一天妻子和兒子來探望我, 妻子 只說了一句:「你要在裏面好好過活, 要做兒子的榜樣!」 話語內伴隨著兒子的牙牙學語, 從那天起我立志要在監獄裏學好一門技術!
我開始按照規律作息和服從獄警的指令, 他們都對我突如其來的改變感到十分奇怪。睡覺前都有一段靜思期, 我在那段時間會想想自己的過失和自己將來的打算。閒時我會看書或寫信給妻子, 收到妻子的回信, 比任何事情都快樂!
我在監獄裏,被編排的工作是維修舊傢俬。由於我以前學過木工, 維修技術出色, 受到不少獄警稱讚。由於我行為良好, 我的刑罰減了半年, 這個好消息我立即通知了我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