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當我感到無無聊聊的時候,我便躺在沙發上翻閱報章,看了看後就無意中發現了一則尋人啟事。當時我心想:尋人啟事?相對於其他國家或地區,香港是很少會有人發尋人啟事的,我自己到底是不是眼花啊?加上,那名登報的人並不是選擇到街上派發尋人的啟事傳單,而是選擇登報那麼嚴重,要讓廣大的市民都看過她的尋人啟事。我當下在懷疑那名失蹤的人士到底是不是一位在社會上很有地位,很有影響力的人,又或者是一位千金少爺,千金小姐,所以才要出動登報發尋人啟事那麼誇張。
當我正懷著好奇心的時候仔細一看,才得悉那個失蹤的人是一位年紀幼小,只有五歲大的小女孩,而那位登啟事的人就是那個女孩的母親。而且她們只是一對很平凡的母女,不是甚麼大富大貴,在社會上很有名氣的人。事緣是因為前天,母親帶著小女孩到街市買菜時,因人流太多,所以母親與小女孩不幸地失散了,但至今仍未有小女孩的消息!
當我看過這則啟事後,我已在網上發佈了消息,並到事發當地走了一趟,但可惜始終還是找不到她。
然而,這在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