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不經以發現報道不起眼角落的一則尋人啓示,是一個和我同齡的女生。我不禁感嘆為甚麼青少年總愛離家出走,父母可是會擔心的,我這樣想着,然後也報紙放入回收箱,快步回到學校。
本來以為同學們都不愛看報紙,或不留意這種報導,但在我裝作發呆,實則聆聽同學的聊天內容時,竟然有人在討論這件事,而且那個失蹤的女生似乎和他是認識的,有點令我吃驚,不知是不是注意到我在偷聽還是甚麼,他望過來了,不過看來是我多心了,他根本沒有看見我。
放學後,我並沒有回家的打算,因為我终於記起尋人啟事上的人是誰,真是可笑,明明是我重要的人,可能是我從心底不打算接受這件事,如果是在上學時失蹤還好找,但好死不死失踨時是在回家途中,雖然是我重要的人,但找她的原因只是因為我重要的東西在她那兒,她本人怎樣我倒沒甚麼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