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罪的人都要入獄,犯罪是指做出觸犯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不同於違反了民事、行政、紀律等法律規範,大部分人都是為了利益才犯罪,當中包括毒品及偷竊、詐騙等行為,而我盲因為犯了這些罪而被判入獄,因家境貧困,我就去打劫,在台灣、中國大陸、澳門、馬來西亞與其他東南亞地區,常會發生搶匪騎乘摩托車搶劫的犯罪,我就去有樣學樣,最初只是很小事,但時間不停流走,我做的事已經很嚴重,到了被拘捕的那次,我正將組織一個“銀行劫案”的行動,因此我必須選擇最好的隊員和准備最適合的武器,策劃了很久,到了行動那天,我們一起出發到銀行,持住不同武器去打劫,然後說通通不許動,事情都非常順利,便按原定計劃離開,可惜的是,我們的其中一個隊員竟是臥底,令我們中了他的局,使我們被一網打盡,就這樣,我就被判入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