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嘈吵的街道上,小明無恥地大笑,此時此刻的他忘記了自己的身份,眼水和口水從他眼耳口鼻直流,而兩個站在他身邊的同黨亦大笑起來,並道:「讀書的目的都是為了賺錢,相比起來,現在賣「丸仔」不是比讀書這玩意好一萬倍嗎? 哈!哈!哈!」,這令小明更得意忘形,更把手上的港幣灑向天空,正當小明得意忘形之際,兩個便衣警員伸手捉着小明,他把頭轉向兩個大漢,並道:「你們是誰啊?在幹嘛?」他們答道:「我是警察」並展示出警員證件,小明喊:「小強,小杰,你們在......」,話未說完,小明只見無人看管販賣毒品的手推車,原來他們早就逃跑了,小明無奈地被警員押上警車,腦海裏一片空白,一臉坦然地坐在警車裏。
幾曰後,他的父母保釋了小明,並帶他回家商量一下出庭的事,小明父親一回家便道:「我已為你找了全港最好的律師,你只要坐好便可。」小明只是在點頭。又是幾個星期,終於到上庭那一天了,小明踏入無情的法庭,顯得手足無措,可以做的就是靜待結果。幾個小時飛快的過去,經過一輪激辯後,法官終於作總結了,小明的汗水從額頭直流,法官說:「經過考慮後,我和陪審團一致決定王小明因為了一己之慾而傷害了對他愛護有加的父母,但念在你年紀尚輕,本席宣佈被告罪名成立,入戒毒所,為期2年。」父母喊着:「小明,小明......」
小明道:「我對於自己吸毒和販毒的行為後悔不已,我覺得這兩年對我而言是一個磨練,否則我也不能成功戒毒,我勸大家千萬別試第一口毒品。」從此之後王小明努力進修,更繼承他爸爸的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