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好呢?還是做寵物好呢?」我們可能會時常這樣想。我個人認為是做寵物比較好,因為寵物每天什麽事都不用做,只要向人撒嬌就可以擁有食物丶玩具和住所了,每天就像度假一樣開心快樂,人呢?每天要面對來自生活丶工作丶學業等等方方面面的壓力,每天辛苦不己。
可是當我和歡歡交換身體之後,我才發現寵物並非像表面輕鬆快樂,牠們可能也承擔了責任,只是我們看不到而己。就比如當我發現我和歡歡交換身體時,我叫歡歡趕緊去上學,歡歡沒有絲毫不願意,就立馬去上學了,從這裡就知道原來寵物要聽話,這是寵物的責任。還有在我和媽媽在公園散步時,媽媽不見了錢包,而我就要努力地幫媽媽找錢包,從這𥚃就看出寵物是竭盡全力去幫助主人的,努力幫助主人是寵物的責任。最後我和歡歡抱在一起,陪伴著我,這也是寵物的責任。總結這三件事,可以知道寵物並非沒有責任,只是牠們的責任,太容易被我們忽視了。
再看歡歡變成的我,上學不會再是一件痛苦的事了,變成一件開心的事了,其實人面對的事情都不是痛苦的,只是人覺得事情是痛苦的,假如讓我又再次變成歡歡的話,相信我也會討懕寵物要面對的事吧!
我認為做人做寵物都是一樣的,只是我們不曾了解寵物的難處,不曾了解牠們也有煩惱,才會認為寵物生活比我們地更加輕鬆,更加快樂,問題是我們對事情帶有不同的看法,才會令每件事更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