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擇日不如撞日,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裡,否則下一次都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所以我決定向爸爸媽媽提出了一個自十年內第一次任性的要求,那就是再拍家庭照,我知道他們有著比我更用文字寫不出來的滄桑,但我早已忍受不了這樣的悲慟,我立下決心要把破爛的碎片重新拼回。
自從爸爸失去雙腳,媽媽只好出來工作,一向過著幸福少奶奶生活的她根本不懂人情細味,被人騙了也不知道,所以身兼多職才能勉強負擔到家裡的開支,而爸爸就性情大變,經常亂扔東西,家裡的事早就忘記得一乾二淨,甚至懷疑因工作早出晚歸的媽媽,有一次,他大發雷霆斥責媽媽,並把桌上的煙灰缸大力擲到媽媽的頭上,可憐的媽媽躲避不及,鮮紅色的血液映入眼簾,鮮血流到我的心裡,兇惡的眼神並沒有一絲的悔意,一塊精緻得像洋娃娃的臉龐從此烙下了永不破滅的印記,在兇殘的野獸爪下,弱質纖纖的女子只能逃走,逃至野獸再也找不到的地方。
媽媽走後,我便變成第二個目標人物,身上的傷痕隨著年月所增加,終於在高中的時候,我也成功地逃至野獸找不到的地方,而野獸的巢穴現今只剩下牠一個人,在人海茫茫之中,我再一次找到了媽媽的背影,儘管她的笑臉永不復再,也是我在黑暗裡唯一找到的光明。
當媽媽回到家裡,我開始發抖,害怕照片勾起她傷心的回憶,害怕她就此離開,害怕連那一點點的光明也失去,最後我把手中那殘舊得發黃的照片翻轉拿給媽媽看,然後立刻閉上眼睛,突然有一股溫暖的氣流湧入早已冰冷得麻木的身軀,張開眼睛便看見媽媽陽光般的笑容,而看見滿面疑惑的我,媽媽便說:「去找爸爸吧!」。
思考著各種各樣的原因時,我們來到了野獸的巢穴,一推開門,映入眼簾的不是野獸,而是一個等著妻子孩子回家的爸爸,三人喜極而泣並互相擁抱,在前往影樓的路上得知在我離家出走後,媽媽曾回到家中,為爸爸推介社工,使他回復悉日的成熟穩重、愛護我們的好爸爸。
我們同樣選擇了那個具有中式風格的臨時場境,「一、二、三,笑」,一張有著燦爛無比笑容的相片就此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