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獄了。
從法官錘子落下的那一剎那,我就是個犯人了。我無論怎麼和法官解釋,他還是斬釘截鐵地認定我就是殺人兇手,我也應該知道,在這個社會動盪的年代,法官們只是為了保持自己高的定罪率,根本毫無所謂的“正義”可言。我應該有自知之明啊。我不甘心,就這樣作為一隻替罪羔羊。警衛們走過來,幫我戴上手銬,將我帶到牢房裏。這條路是多麼的黑暗,我深知自己可能永遠也走不出這黑暗,深陷其中了。我呆呆地看著手銬,陷入了深深地回憶——
那天我下班後,和同事小野去“居酒屋”暢飲,我喝得酩酊大醉。在回家的路上,我在一條沿著河的小路上,晃晃悠悠地走著。我記得我當時嘴裏還在呢喃著什麼,應該是例如“小野再來干了”之類的話。忽然我聽到一些拖動聲,望向小橋的橋底,有個人在拖動什麼,那是個人!我也不知道我當時哪來的勇氣,敢上前去追趕他。當我到了橋底,那個男人也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正在疑惑的時候,那個男人從小橋的柱子後面慢慢地接近我,然後拿瓶子從我的後腦勺上猛地敲下去,我頓時失去知覺,但在倒下時,看到了那人的嘴角輕輕上揚,輕蔑地說道:”小子,想抓我,睡吧你!“
等到第二天醒來,我的後腦勺疼的厲害,我艱難地爬起來,看到路人撥打電話叫警察,還有人在照相片,我忽然看見我的手上有一把沾滿血跡的匕首,警察也在這時出現,我連忙解釋道:”警察同事,我想你們和我有些誤會,人真不是我殺的。“但他們根本不把我當回事,還在談論晚上該吃什麼,接著便把我帶到法院進行審判。。。。。
我回到現實中,被警衛丟進牢籠裏。我望著窗外,陽光透進來,刺著我的 眼睛。我攢著拳頭下定決心,我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