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嗎?
以往討厭濫用職權,恃強凌弱的我,今天為什麼成了當中的一份子?我無法相信這是現實。 百般情緒如巨浪般沖刷著我的理智,如今事實已經被揭發,為了我的前途著想,我得離開香港,以免招人口實。但我也是警察,這些有違公義的事情既然已經暴光,何不從實招來,不要違背自己所持的信念和良心。 無數畫面在腦海中浮現出來,逃脫後的我能到異國重新開始,但被捕後則指會被眾人所唾駡。 我不能作出抉擇,這些殘忍的聲音,貌似幸福的畫面不斷閃過,究竟我應該怎樣抉擇?
罪犯陳向華罪名成立,涉嫌濫用職權罪成,被判入獄5年和罰款10萬元。
在我反覆思量的時候,有一幕我考入學堂的畫面在我腦中閃過。我當初是為什麼當差的?是為了抵制社會不公義的事情,如今我竟捲進了這件事情,自己又有什麼理由逃脫呢?
再者,身為紀律部隊,我的言行舉止代表著整個香港的治安,若我就這樣逃脫,則會失信於公眾,我沒法容忍這些事情發生,總是把罪招認後會使我失去工作,但是想到我沒有違背自己的理念,沒有對不起公眾,那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