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悄悄地監視他們,打算找出證據把他們成之於法。可是,教員室除了那兒學生以外一人也沒有,而且他們都背著我,令我看不見他們的行動。
等了差不多十分鐘,他們想離開教員室了,於是我只好迫不及待的跑走,以免被他們發現,可惜的是找不到他們販毒的證據。
第二天,有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我們班的班主任懷疑藏毒被捕,但班主任平日既友好又溫柔,根本不是會做這種事的人......
我突然想起了,雖然昨天我看不到現販毒的那些學生在做什麼,不過他們在的位置的確是老師的坐位沒錯......難道是他們插贓嫁禍老師?
於是,我馬上通知那些警察,警察果然在毒品上發現了那些學生的指模。
原來老師最近常常和那些學生的父母溝通,令那些學生非常困擾和被父母罵,於是,他們的頭目想出計劃要他們向老師報復。警察向學生們解釋把頭目說出來可以減刑後,他們就說了他們的頭目,也把他拘捕了。果然,做了壞事就一定會有應有的刑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