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拾房間的時候,偶然發現我小學時寫給自己好朋友的一封信,當時打算在她生日時寄給她,但是因為自己太忙了所以遲遲還未寄出。
我打開一看,全是東歪西倒的字體,還有一些自己親手貼上去的貼紙。可能那段時間寫作能力不太好,不太懂得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所以內容都是很直接地說自己很喜歡跟她做朋友和祝她生日快樂。除了這封信外,我還親手從夾娃娃店裡夾了一隻跳跳虎給她。
寫完這封信後,我就沒有再寫過信給其他人了。因為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會把那封信寄出去,也不知道別人會不會收得到。
升上中學後,我與這位好友沒有再聯絡了。而且這封信是很久很久以前寫的,不知道現在寄給她,會不會很尷尬,畢竟很久沒有見過她,現在跟她又不熟,誰能告訴我我該怎麼辦啊?我應該把這封信寄給她還是自己留著做紀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