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光棒是我用自己的零用錢買的。我真的好喜歡這個樂團啊。他們的歌十分好聽。這次的翹課,也算是值得的。我等了整整兩個小時,最後還是讓我等到了。他們走後,我便坐港鐵到學校和交上準備好假的家長信。
但在去學校的途中,我看到一檔買明星卡的店鋪。那個店鋪的本來買的明星卡都是很貴的,但今天又特價。機會難逢,我新想,都已經翹課了,不如把卡也買了。所以我便進去買明星卡了。
我買完後發現,已經十二點。我便行去學校。但在行到學校途中,我見到了我的班主任,陳老師。他見到我後,問了我為什麼早上沒有到學校後便去吃午飯了。然後我便進去學校了。進去後,我便交了家長信給校務處。當我給假的家長信時,我突然發現我犯了一個低級錯誤。我竟然忘記了在家長信上簽明。啊!今次我必死無疑了。正當我在想要不要拿那封信出來時。突然陳老師回來了,還叫我出去了。他說“我已經知道了”我不禁叫了出來,我說“你知道了?對不起啊陳老師,我下一次不敢啦。我不敢不上課了”但陳老師當時看上去十分憤怒。他說”你為什麼要去看明星呢?難道明星真的比知識重要嗎?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的父母知道後有多失望嗎?你還好去買明星卡?你今次真的好過分。”我回答“我知道了陳老師。希望你能原諒我。”他說“他今次會記錄我的翹課並希望我不會再犯。
經過這次後,我知道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和做事要分輕重。事後我問了陳老師為什麼知道我去了接明星的機和去了買明星卡。他說因為有位老師他要娶外國公幹,看到我在機場。而明星卡是因為明星卡店的老闆和老師說了。我經過今次也懂得分輕重了。我下次也不會再翹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