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學。並且在這幾天內賺取演唱會門票所需要的金額。於是乎我制定了一整套逃學的計畫並且準備在下個上學日實行。
週一。我跟往常一樣洗漱吃早餐,給媽媽一個擁抱後説“我出門啦!”然後上學,卻在電梯裡以生病的理由向學校請假,謊稱要去看醫生。然後我去到麵包店詢問是否有想要招收員工的需求。
“哎,小妹妹啊…未滿十八歲是暫時不能在這裡打工的喔!”那位店員皺著眉很為難的樣子,口中話語透漏著溫柔。那我又能有什麼辦法呢?道謝後便遊走在街上無所事事。
那我還能幹什麼?回學校上課嗎?不行啊……這樣會暴露的。我只能蹲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嘆氣,太陽曬得我好熱好熱呀…看著對面幼兒園小朋友們都歡笑聲起學校與同學們的談笑。早知道,就不逃學了…。早知道——可這個世界哪有這麼多的“如果早點知道”?
手機響起,是媽媽!蛤?她不應該是認為我在上課嗎?忐忑接通後對面傳來的不是怒吼而是詢問“你到底去哪了?老師都打來問我你身體怎麼樣…你是裝病了吧?”我一驚,計畫還是被發現了。對面壓抑著怒火的聲線顫抖著,我垂眸,儘管她看不見還是一臉認錯的樣子道歉。
我回到學校,與老師交談後回到教室上課。或許是我的母親腦回路奇怪,我為了看演唱會逃課的事情在她眼中成了我真的很喜歡那個明星…居然出錢讓我去了。啊…這麼一想。原來從頭到尾我還是只像個小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