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烈的陽光從百葉簾透出,天花風扇竭力地轉動,無奈熱氣被困在這狹小的房間,就像我一樣無法逃出這裡。我討厭這裡的悶熱,討厭這裡的擠逼,討厭蝸居的生活!這討厭的房間,就連一部空調也容不下。所以我討厭待左這裡,一整天在街上流連,夏季到圖書館避暑,冬季則到商場逛逛。
「家」,無論是指與家人之間的感情或是自己住的居所,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這個道理我是懂的。而然,我對家的概念卻未曾感受過。父母早出晚歸,孜孜不倦地工作,卻只能僅僅應付日常開支。家人之間的互動關心亦少之有少。而家中的繁鎖事務自然由我擔當。至於居所...... 就是一間位於深水埗,卻住了一家三口的劏房。一個四十呎的單位,一張碌架床,一部電腦和一些雜物,已經令我寸步難行。這一個寒酸的家,不足以感到滿足,更難於向別人啟齒。
我從小就很怕朋友跟自己談起我的家,因為住在劏房就是一種恥辱,不值得提起。每次朋友說要到我家玩,我都借口說父母在家不方便,一次又一次尷尬又難為情地拒絕他們。
其實我很渴望朋友來我家作伴,跟他們聊天玩遊戲,好好的招呼他們。生日時能開生日派對,我就是喜歡熱鬧,喜歡跟別人分享。國王要配一座皇宮,公主要配一座城堡,我亦不例外,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舒適的小天地,當一個小主人。
可是現實不由得我去奢求擁有什麼,不容得我去衝出斗室。社會的不公平已成不折不扣的事實。勵志書常常鼓勵人們的命運可以自己去改變,而然一個小學六年級又渺小的我又能做些什麼改寫命運?農場的家畜一生注定困在農場,而出生於草根階層的我又何嘗不是一頭注定被屠宰的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