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跑,站住」一大波警察如潮水般涌來,我左跳右竄,盡量避開警察的追捕,不幸的是,我被警察包抄了,我被帶回了警局,警察問我:「為甚麼偷東西?」,在証据确鑿的情況下,我只能滿臉羞低下頭,娓娓道未。
有一天,我在籃球場打籃球,打完球後,我又渴又餓,忽然,我看到附近有間便利店,當我正想去買東西的時候,我才發現沒有帶錢。我進入了便利店走了幾圈,心想:如果我隨便拿幾包食物走,職員會發現嗎?不,應該不會,因為他很忙。之後,我就隨便拿了幾包食物走,但當我準備走出便利店的時候,被職員發現了,他立刻制止我,但是我屢勸不聽,轉身就逃跑,職員立刻報警。不到兩分鐘,警察就包抄了我,然後就變成了現在這番模樣......
最後,法院判處我有徒期刑十五天,就當我在獄中後悔莫及,萬念俱灰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