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接報後,馬上趕來。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審問和落口供,所有人都安然散去,只有我一個孤寡在家中冷淡的呆着。
回個神來,我去點算一下損失,突如其來房中一角的木板應聲而落,板後有一個人,手捻我損失的財物,蹲於幽暗的旮旯中,似被我所嚇破,原來就是那賊,我隨身一按,制止了他,以至動彈未可。隨即綁起他的雙手,同時我亦雙手扶起他,經一輪談話,得悉原來因經濟問題,至淪為劫匪。我暗自明白,雖道不同,但亦為糊口,難怪矣。即忙解其綁,款之,
我日:「吾以此觀之,似時世之所至、大世之所趨。」
他回:「實不相隱,我失業半年有餘。」
引至回家,他點頭而答謝。
所為人間之情不過如斯,只不過捨己而為人。亦當本着「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互相扶助,至互不相侵。至此,人間之情才不為時世所陽沒,故應善養浩然正氣,沛乎塞蒼冥。以為人傑,死亦鬼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