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入獄了。
我叫家明,今年十七歲,是一位小混混。小時候,我的父母因為一場車禍而喪生,所以一直都是我的外婆照顧我。從小我就是十分頑皮,令他十分操心。
我們家的環境一直都不太好,所以我從小就比朋友取笑和欺凌。因此我立志要令自己變得富有。而機緣巧合之下我認識了我的「大佬」雄哥。他是九龍區最大的「古惑仔」,沒有人有勇氣去挑戰他。他十分重用我,他給我工作,給我權力,給我信心。因此我十分崇拜他。
有一次,因為人數不足的關係,所以我幫他運毒,但是就是因為這事我被警察發現。由於人莊並獲,所以我被判決入獄。此時令我感到十分後悔,因為我還要照顧我的外婆,但是我現在並沒能力照顧他。
經過這件事後,我覺得自己長大了,因為我處理這件事的方式不是逃避,而是選擇去面對和接受 。我並承諾我以後也不會做犯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