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的尋人啟事真的能夠尋回到想找的人嗎?說到底那只佔數十頁報紙的其中一格,不起眼之餘更不會吸引讀者關注。更何況現時還有誰會看報紙,要看新聞的途徑多的是。刊登啟事的人是多麽的懇切、焦急,才會不惜金錢,連在報紙上也希望有人能夠告知,能夠幫忙尋回那人的下落。
每一天的報紙第二十六頁都刊登著同一篇尋人啟事,相片中的那個女孩是多麽的開朗活潑,散發著清爽甜美的笑容。跟監視器中那個面無血色,毫無表情的活死人截然不同。
起初只是湊巧見到一個尋死的少女,站在橋邊托著腮,望向那深不見底的江河。我由橋下步至橋上,少女依然站在那位置。我一步一步的靠近,熟悉的臉孔越見清晰,只見她一行行的熱淚順著淚痕流下,我已經沒有時間留意其他,立刻跑去抓住妳的手,可我甚麼都抓不到……
是妳的所謂家人把她弄成這般模樣,就是那班刊登啟事的人,間接把妳推下寒冬中的江河。就算是出身於名門世家,妳都不會是個超人,妳也只是個想過平凡生活的普通人。妳會像普通人一樣結交朋友,像普通人一樣談戀愛,像普通人一樣追逐夢想。最後,鵬最後也是背負著所有的理想,被人阻撓而永遠都無法實現的理想跳進無底的桃花潭。就算在水裡如何的掙扎,也是無法改變這殘酷的現實。
曾經有人說過:決定一個人的關鍵,不是外貌,身份證,而是只屬於一個人的記憶。
現在的妳再不是以前的妳,亦不需要再回到毫無自由的地獄。
雖然妳以為我是第一次見到的面孔,卻有種並不陌生的感覺,妳沒有驚訝,亦沒有第一時間推開我緊抱著你的手。但妳已經不再記得我。
看著這樣的妳,我無法再因著自己的私心,強行留妳在一個不屬於妳的地方。妳也有妳的家,妳的家人。冠冕堂皇的堡壘跟破爛不堪的空房,那裡沒有我的位置,同時妳也不應在這裡出現。就當作有個好心人把妳救了,再送到醫院去。
請妳不要這樣看著我,我無法回避妳的眼神。原諒我的自私,沒有把妳送回妳所屬於的堡壘。
說不定妳失去了記憶是天意,是上天給妳一個重生的機會,要妳放下以前一切的包袱。我知道這只是個藉口,讓我不要因著我的自私而罪疚所掐作的藉口。
我只是不想重蹈覆轍,這次我會緊緊抓住妳的手,不會再放開。所以請妳讓我留在妳身邊,讓妳陪著孤獨的我。
每天的妳都像以前一樣,安安靜靜,起初總會不習慣,但漸漸妳已經當作是妳的房間一樣。起床、梳洗後,會吃早餐,空閒時會到處找樂兒。有趣的事,妳的興趣居然跟以前的一模一樣,喜歡鋼琴,喜歡閱讀,喜歡繪畫。有時妳更會在畫冊上寫字,展示在攝錄機前,好讓我在監視器看見。
唯一,待薄妳的只有收起所有報紙,我不會讓妳接觸到它,更不會讓妳看到那篇尋人啟事。
還有,我知道妳很執著尋回失去的記憶,所以很努力。但我不希望妳會記起,所以不要再找了,不要再離開我了。
我特意沒鎖上的門,並非方便妳離開的,更要是一聲不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