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想過我還有人記得,我沒有想過我還有人關心,我更加沒有想過我會出現在尋人啟事上。
我是一個孤兒,我在8歲時爸爸媽媽都因為車禍死了,而我就被送進了孤兒院。孤兒院中的環境不差,食物也是跟家的味道差不多,而其他小朋友也很熱情,無奈我那時剛失去爸媽我一語不發,很安靜很安靜的坐在角落。
久而久之,我的性格也變的孤僻起來,也因為我這孤僻的性格導致有幾次想領養我的家庭都放棄不領養我。而我就習慣了這結果,我也不期待。
我慢慢的長大,我也知道越大的孩子就越小的機會會被領養。這年我18歲,而我也因為夠了18歲,所以我就要離開孤兒院。我就忙著去找工作,我也因為沒有學歷,所以沒有地方肯請我。
我幾經辛苦終於有一間小店肯請我,而我就在裏面做清潔和雜務。老闆也很好心的教導我,教我新的知識。老闆一家就像是我的家人,讓我住在店裏,飯也煮了我的那一份,不過我卻讓他們傷心了。
我那晚因為是父母的忌日,所以在關店後我出去散心了,可是我忘記鎖上門了。大約兩個小時後,我回去時發現店裏的東西都被偷走了,我思緒很亂不知道怎麼辦,我怕老闆一家會很憎恨我,所以我報警後就離"家"出走了。
過了半年,我在上班的路上我看見了這張尋人啟事,而我也很訝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