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志願」是我步入中學後第一篇作文的題目。這個老掉牙的題目,真令人忍不著打呵欠。當時我寫了什麼職業我連半點都記不起,我忘記的原因是我並沒有目標,沒有理想,更沒有別人擁有的夢想。
在我的世界中並沒有「我的志願」。
警察、醫生、律師,甚至太空人都是小朋友常說的志願,而我小時候都希望過自己是一名律師,因為電視劇中的律師都好威風。但人愈來愈大面對的考試,學習愈來愈多的時候,我發現夢想終究只是夢,誰可以在這片以精英教育的土地之下能實現夢想?可能有吧,但只少我不能,當初的夢想只是夢一場。現在對我來說律師不是威風,是要在公開試中勇奪二十五分以上才能有幸選讀的科目,真是遙不可及。
沒有學歷,憑什麼談夢想。
這是現實中,社會上,對我長期洗腦的一課。
是呀,憑什麼?
在這片土地都是以學歷來評價人的價值,你有25分嗎?恭喜你,你在別人眼中是一位高材生,未來的棟樑;你只有15分嗎?雖然資質平庸,但是勤力一些到老應該也是受人尊重的;你僅有10分嗎?對不起你是社會上的垃圾。
很可笑吧,人的價值在社會上正是這樣定位的。
現代人不敢談夢想絕對是因現實所逼的。
人類因夢想而偉大,人生因拼搏而精彩。
不得不承認人之所以強大是因為有人願意為一個夢付出努力,所以比人飛得更高更遠。
可惜只佔少數。
人人會飛嗎?但願。
若然有人人會飛的世界希望能夠讓我看見。
不過我想這又只是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