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自由

  • 作者筆名:梁綽軒
  • 發表日期:2017-08-13
  • 寫作年級:F1
  • 字數:735
  • 文章類別:其他

十年的監獄生活眨眼就過了,明早就是重見天日的日子。問我興不興奮?我只能回答不。因為我在監獄裏領會到世間是如此骯髒的,人類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一切用各種的手段去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放棄家人丶拋下尊嚴和捨棄朋輩」這些事情都是他們所做的惡劣行為。

如果能夠選擇,我寧願一世子只留在監獄中,享受那裏的清淨。但是,我是一個罪人,不能選擇。然而,在我出獄後我希望改變這個世界,話說就是不可能發生的,所以我希望在死玄去之前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去盡量改變,令這個世界丶這個社會變得更美好。

我今天終於出獄了,雖然還是十分不快樂,但是為了可以改變,去實現一些不可能的事情,我會盡自己所能,希望藉此令世人知道自己的不足,然後再去嘗試改變自己,就像我一樣。我會用自己下輩子的時間,去實現這個不可能的願望,充實自己,並不在渾渾噩噩地過生活。如果能做到這一點,我就能彌補之前所犯下的錯誤,這樣就算我死了,我也十分滿足。

三十年後,我成為了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名人,而且還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在這段時間,我努力賺錢,去幫助窮人。不單止,我還結識了一個女朋友,組織了一個好家庭。在家中我對子女說:「如果你們犯下錯誤,不要緊,只要你們能彌補它們,你就能成功。」在獲獎時,我在台上對台下、電視機面前和拿著手機的人們說:「我以前雖然是一個罪人,但是我明白了。如果錯了,就不要再犯。用自己的事蹟去改變別人,嘗試感染他人。不要浪費上帝所賜的人生,好好爭取,這個世界才會變得更好,更完美。」

如果「入獄」是一個回味自己以前的化身;那「出獄」就是一個掌握自己未來的化身。如果有些人犯下錯誤後,不去反省,然後再繼續去為身上結下各種罪行的疤痕,那些才是真真正正的罪人!身為這種類的人,不應在活在這個世上,因為他們不值得饒恕及原諒。相反,如果你犯下一時的衝動,而構成罪行,你不應該再錯下去,而是要學會改變自己,再去成為一個成功的人。不要放棄,不要捨棄,要掌握自己的未來。這才能脫離黑暗,重見光明;這才是重獲自由,改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