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決定抗爭的那一刻,我就有做好入獄的準備了。
「碰!」
大量白煙從人群中升起,咳嗽聲始起彼落。
「有催淚彈啊!快跑啊!」
「開傘啊!」
「好痛!」
「這裡需要水,快點!……」
在紛亂的街道上,我不小心跌倒在地上,隨即被人按在地上,動彈不得,我拚命掙扎,想向其他舉傘的同伴移動,但臉頰卻緊緊貼在 瀝青的馬路。
「放開我,我什麼事情都沒有做過,我有舉起手的。放開我!」
「不要動!」我身後的人向我喊道。
我聲嘶力竭地喊道:「放開我,我什麼事情都沒有做過,我一直舉起手的。放開我!」我一直搖動著身體,像是一隻在老鷹爪上的獵物,不斷想要逃脫。
「你已經以非法集結罪被拘捕,請合作!」
我不出幾秒鐘就被四、五個警察帶走,「扣!」的一聲為我帶上那象徵監禁的手扣,我的心怦嘣怦嘣地亂跳著,我不可以離開這裡,我要留守在這裡的,不可以這樣的,不可以的。我一直想要回頭看,可是我的頭被壓得很低,只看到我剛剛倒下的位置已經有一道黑色的人牆,人牆的另一面舉起一朵朵彩色的花兒,我看了幾秒鐘,我的後肩就被人推著往前走,一路走走跌跌的樣子,十分狼狽,耳邊依舊傳來一下又一下催淚彈發射的巨響和人們的尖叫聲。
我被帶到那沉寂的警車上,想透過窗看一下外面的情況,但坐在兩旁的警察瞪我一眼,我也只能安份地等待,而車廂內的黑暗卻蠶食著我的心,狹小的空間也讓我快無法喘息,一路上盡是忐忑,第一次感覺到自己與監獄很近,很近。我握緊雙手,手指搓揉著彼此,一剎車,我的人猛向前傾,我由不安變成冒一身冷汗,像是把我從另一個世界扯過來,然後我就被帶到警處的某一個口供室。
兩個彪型大漢身材的警察簡單問了我的個人資料,之後的問題開始讓我舌頭打結。
「你是不是從本年九月二十八日開始進行罷課直到今天,然後到金鐘等地方進行非法集會?」
「我到金鐘只是…….只是為了進行雨傘革命……我沒有非法……」我越講越小聲,每個字也變得含糊不清。
「有還是沒有?」
「有……」我的手指依舊搓揉著,人也一直顫抖。
「你剛被拘捕的地方屬於前線位置,所以應該有清晰的表示你正在非法集會,毫無懸念,你應該知道自己在非法集會當中,多次勸告依然不離開,你這樣做會干犯非法集結罪,你有沒有其他資訊可以提供,證明你沒有干犯這罪行?」
我沉默了。我很清楚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也向自己講過勇敢承擔自己做的事,但在這時候,我像是窩在地洞的小動物,不敢探頭看外面的世界,不敢直視長官像虎一樣的眼神,不敢回望當初勇敢無懼的自己。
雖然可以被保釋一段時間,但似乎我被拘捕的事已經在一夜間成為新聞焦點,我在電視和網絡上看到的都是「xx大學生被捕」、「年少有為留案底」,儘管案件還未被正式審理,但我已經被這些傳媒和什麼法律專業人的話士弄得心急如焚,我……我真的會入獄嗎?
到上庭那一天,我先在法庭門前被傳媒叫停,當時有著不少在雨傘運動時認識的朋友到場聲援,眼前架著幾部相機和攝影機,閃光燈不停的閃,我雙手放在背後,手指搓揉著彼此,一個記者問到:「如果你真的入獄的話,你會後悔參與雨傘運動嗎?」
我愣了一下,這個問題在我決定參與雨傘運動時,早就有了答案,但我還是猶豫了一下才回答:「我不後悔,因為我想其他香港人都能夠醒來,為自己應有的事爭取。」雖然答案一樣,今日回答記者的心情,與我當日回答自己卻有所不同,我很快便轉過頭,踏進法庭。
我站在犯人席,沒有什麼特別的需要我回答,我也沒在意律師之間的唇槍舌劍,只看著眼前的黑色鐵框,然後看到自己父母在旁聽席憂心的表情,我百感交集,要孝義、還是公道?懦弱、勇敢?後悔、無憾?但我已經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了。
裁判團拿著結果,向庭上的人朗讀:「被告被一致裁定非法集結罪罪名成立。」
法官接著說:「由於被告屬於初犯,判處入獄三個月,即時執行。」「扣!」木槌敲的一下聲音傳遍整個法庭的每個角落,敲碎了我的思緒,我睜大雙眼,看著律師,然後對著評審團大喊:「我無罪的!我是無辜的!我只是在進行公民抗命啊!」我的憤怒的底下,其實是膽怯和恐懼。當我正要被帶離法庭,一個個支持我的雨傘同伴也離開了法庭,母親低著頭,只看到她傷心欲絕的側臉,父親正安慰著母親。我……我真的做錯了嗎?我搓揉著的手指頭慢慢地鬆開了。
原來,我沒有想過我真的會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