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港孩

九月一日

我抱著媽媽的腿嚎啕大哭,站在班房門口。

三十六雙眼睛全都瞪得大大,凝望著門外的這位新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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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三日

今天,就像很多個已過去的今天一樣,我跟鄰座對著坐的三位同學在課前嘻嘻哈哈地吵鬧個沒完沒了。

老師走進來,跟很多個已過去的今天不一樣,她帶著絲絲的微笑,一進來就說:

“從今天起的每一天,我都需要一位’小班長‘幫我管理課堂秩序,好讓轉堂時課室不會混亂,你們哪位想當?“

三十七隻小手猛然飛起,對老師開放一般人認為小學高材生才可以享受的無比光榮感到十分興奮。然而……

“我當然知道所有人皆想做,但只有符合資格,例如是品行有甲等或以上的人才可被選呢!你們被全班最頑皮的學生’統治‘也不服氣吧!”

話音剛落,二十多隻手不情願地放回桌子上。

我看見自己的手在顫抖,他為了爭取光榮,卻竟然輕易在一個簡單的條件下被迫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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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我成績略有進步,提升到班中前半。由低班開始,純品乖巧的楊同學每一次考試都名列前茅,令同學大都十分嫉妒。話雖如此,能夠在幼稚園已經用功讀書的小朋友是多麼的厲害,相信大家毋容置疑。同樣地,小班長一職理所當然變成”第一“的專利。

但是,我不甘心!

我堅信,只要我用功,成績定必能勝過品行的重要。

我再次舉手。

這次,老師給予我一個回覆,是為我特別作的回覆。她絕不會相信,她的一句徹底改變我的一生。至少,到現在為止。

“王允行你頑皮到‘死’,我才不會讓你當上小班長呢!“

對於老師而言,這並不過是一句對我的微言,比起平日上課的謾罵簡直是微不足道;對於同學來說,這也不過是實話實說;但對我而言,它比起成績表上拿丙級還有提示性。

這短短的一句,完美無暇地勾勒出世界上最重要的道理-請勿自欺欺人,取得榮譽並沒有甚麼捷徑可言。

我的視線變得朦朧起來,好像剛滴了眼藥水似的。身邊的同學都變成了一片肉色的輪廓,就像蠟燭的火般閃爍著。

那天晚上,我對著天父祈禱,渴望仁慈的上帝能教懂我,如何做一個好人,才能讓老師認同我是勝任小班長的。

祂沒有直接回答,卻啓發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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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坐我附近的三位同學依舊慫恿我聊天。然而,我靈機一觸,連我自己也給答案嚇倒了。 我竟然說:

“不如我們一起來靜吧!”

另外三人面面相覷後,便順從我的意思,一起不說話了。課室少了我們四個的聲音,頓時變得鴉雀無聲。(可見我們有多重要!)

老師又走進來了,跟過去一樣,一天最重要的事情當然是選“小班長”。正當她打算罵我仨嘈吵的瞬間,她似乎感覺到很大的異樣--因為我們“四人幫”都乖乖地爬在桌子上,並沒有擾亂課室秩序!

看來,聖神不僅僅啓發了我,更私下與老師互通消息,好讓老師替我說好話:

“王允行,雖然你平常作惡多端,唯恐天下不亂。但是,今天你的表現很好。故此,我特地想跟你作一個平等交換--如果你可以每一天都那麼合作,我就每一天都讓你做小班長。怎麼說?”

沒有想到,原來要成功就是這麼容易。所謂“有志者,事竟成”或許就是這樣吧!

我立刻答應老師的條件,站出去,享受我的第一次。

從此之後,不容分說,應該也可以猜到,及後的數個月差不多每一天都由我當小班長一職。我們四人的成績,也漸漸進步起來。到了期末考試時,我們四人奪得了全班成績頭四加上品行甲等的佳績。

就是這樣,我縱然生於香港,很容易被標籤為一個“港孩”;然而,經過今次事件,我已不再是從前的我了,不再是港孩!

雖說我當時只有五歲的稚齡,但已深悟到自己想要的不應該是永遠等待父母投訴、幫忙才可得到手。就像班長一職,反倒應該自己努力爭取自己想要的。

只有靠自己的雙手爭取的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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