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臥底

  • 作者筆名:劉詠嵐
  • 發表日期:2012-08-02
  • 寫作年級: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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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類別:其他

我只是一個普通平凡的學生, 同普通中學生一樣,卻因校長一句話而改變了我的中學生涯……

踏進校長室,我非常緊張,心想:「難道我犯了事? 還是上課經常同同學談天呢?」我懷著七上八落的心情面對校長,旁邊有班主任同訓導老師凝視着,整個環境就像被冬天凍結了一樣。校長嚴肅地說: 「近日本校發現有同學在小息時售賣東西,其中有你的好朋友區芷彤!由於你同芷彤是朋友,所以希望你可以加入她們一份子,以便監視和了解她們的行動目的!」要我背叛好朋友? 這也算好朋友嗎? 卧底生活一定非常孤單!!我默默地點頭說:「我一定會查清楚整件事,而且我不相信芷彤會與這事有關!」小息時,芷彤主動找我放學後陪她一起逛街,我爽快地答應了。

放學後,我們走到附近的洗手間裏面竟然坐着幾個我們班的同學!芷彤把門鎖上便說:「今天我們有一個新成員,之前,售賣的成績不錯,扣除開支後每人得到$300。」由於我是新加入,所以要給入會費$50,芷彤給了我一張紙,紀錄了組織一直售賣的物品,我萬萬想不到原來我身邊最好的朋友是售賣組織的成員……回家後,我詳細地閱讀了那張紙!原來組織一直向同學售賣的是手袋、文具、漫畫書……

鈴鈴鈴鈴……「喂, 係我芷彤啊……」原來組織成員一直將家裏的物品拿回學校售賣。現在我已經掌握證據,但身為芷彤好朋友我應該先勸告她改過自新!我致電給芷彤愁腸百結地說:「喂!你好,我有事想跟你說說……芷彤在學校售賣家中偷來的物品是犯法的!現在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芷彤怒氣沖沖地說:「阿嵐!現在的零用錢根本不夠用!改過自新?別作夢了!記得聽日帶東西回校賣啊!」唉,芷彤被金錢沖昏了頭腦,完全不聽別人的勸告。就這樣,我決定明天拿證據給校長……

我戰戰兢兢地走向校長室,我忐忑地向校長說:「我已經有證據了,組織成員有芷彤和乙班的二位同學,他們一直將家裏的物品拿回學校售賣,目的是為了掙取金錢,希望校長不要重罰他們!他們只是一時衝動而走錯路。」校長示意我稍等,原來他已經請組織成員入來。看着同學們一個一個淚流滿面從校長室出來,我不禁感到內疚。校長將他們每人記了一個大過。從此以後,芷彤對我不睬不理,我相信我們不再是朋友了!

當初,是不是不應該答應校長做卧底呢?但我也不可包容做壞事的人。我曾做卧底一事已經傳片整個校園, 沒人再和我做朋友甚至說話也沒有呢!我已經不再是卧底了, 難道我就不可再過以前普通的中學生活?但同學們已經認定我是出賣朋友的人! 難道我的中學生涯就要這樣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