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天吶!他們既然完完全全忘記了我。那根本不是我所期望的。
失億後,他們連我也不認得。又怎會談得上尊重呢!他們根本不認得我,而且比起以前更變本加厲,也變得很兇的。叫我又做東又做西,簡直當我與奴隸沒不一樣。做錯了就罵我,甚至打我。
到底,我還是他們的兒子,丈夫,和父親嗎?
為甚麼會變成這樣子的?我寧願變回以前那個樣子。起碼,我的家人還會懂得稱呼我;起碼,我和家人也會有說有笑的。
現在他們不僅不認得我,而且各人都互不理睬似的,每天互相談天根本不過十句,冷漠極了。
一晚,我終於忍不住,哭起來了,哭得死來活去的。
隆隆隆!突然行雷起來。不知道是不是連天也看不過眼,看不過我這禽獸不如的人,竟然連家人的記憶都要洗去。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隆!不管我哭得多麼得厲害,天還是不停的打雷,不停的打雷... ...
算吧!事情是我搞出來的,責任當讓是我來承擔。一個不負責人的人,怎樣去做當家呢!既然,他們搞成這樣,我就要用我的愛心去感染他們!親愛的家人我來了!你們要等我喔!
經過我不停的密集式的央求,爸爸、媽媽、老婆、兒女終於都肯出來一起吃飯,一起看電視了,
還有我精心策劃的郊外旅行、露營、打球......我是很不容易才能把他們都拉出來的!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大家都不是太願意的,但我並沒有放棄。
他們就慢慢改變了。大家會互相幫助,會談話了,還會開玩笑呢!
漸漸的,我們變回以前那個樣子了。而我呢,就繼續服侍他們。
是的,的確用了不少時間,還受了不少苦,但現在我的努力沒有白費就好了,只要「青春家」能再一次的在一起,我就滿足了,多苦都沒所謂。
「一家之主」─現在我就是了,我是「青春家」最主要的僕人,這也不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