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麥當勞」後,想一想,我是不是回去看看這個婆婆?我立刻跑回去這裏,我看到婆婆還在這裏,我問婆婆肚餓嗎?我只看見她看麵包店的麵包,然後點點頭。我就買幾個麵包給她,她立刻將幾個麵包食了,看見她的樣子,我覺得憤怒,點可以把可憐的婆婆弄失,所以我決定把這婆婆帶回警署等待她家人把她帶回家。在途中,她向我說她兒子的事,她一邊哭泣一邊對我說,她的兒子很乖,他常常工作,很少理會她,但是她兒子的妻子常常話她很煩,常常打她,她忍耐著,避免兒子因為我婆婆以同妻子吵架。到了警署時,我就同警察說:「這個婆婆因為在街上遊走,而且頭髮凌亂,她很肚餓,於是我就給她食物。所以我就帶她到警署。」警察看着這個婆婆,他想起之前個幾日有人向警察報案,他說他的媽媽不見了,警察覺得這個婆婆可能就是他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