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玩了大約兩個小時,便開始我們的偷東西計劃。我們有大約有二十多人,我們分頭行事,我負責偷薯片,他們負責觀察環境和偷其他東西。據他們說,薯片是最難偷的,因為他會發出很大的聲音,而我卻喜歡向高難度挑戰。
我在店內走來走去,裝着在選擇零食的樣子。「喂,店員走開我們的視範圍了,行動!」我收到他們的短信,便走向薯片部。「拍!」我不小心把零食都倒到地上,引起店員的注意。我快快拿起薯片就轉身離開,我和我的「同伴」衝出店外,但他們卻掉下我,走了。
我一直無盡頭地跑,店員就一直大叫「小偷,停下來!」突然,我被一對夫婦拉住了,我抬起頭來看,驚訝得說不出話來,他們竟是我的父母!他們把我帶到警局,並跟警察說:「我的孩子逃學並偷東西,請拘捕他吧。」那時候,我嚇呆了,他們竟然大義滅親,把我拘捕。
最後,我當然被拘捕,並要在正生書院裏讀書,但我並沒有生父母的氣,因為這是我的錯,也是個機會給我努力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