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班主任和訓導主任把我帶到校長室問話。他們問我為何要這樣做。我如實告訴他們我為何要這樣做。他們知道原因後,對我作出了相應的懲罰,還叫我錄影一條影片與公眾和商店老闆道歉。一開始我猶豫不決到底要不要錄一條影片,因為我很害怕面對公眾和商店老闆,更無法面對自己,家人,朋友和同學,怕他們會離棄我。但我的朋友,家人和同學都沒有離棄我,反而他們鼓勵我面對公眾和自己。所以我就在他們的鼓勵下,我就錄了這一條影片,商店老闆看到這一條影片後,被我真誠的道歉感動,決定不再追究,校方也原諒我。經過這一件事後,我學會了知道錯就要改,正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做錯事除了要改,還要面對自己,不要做錯了不認。如果做錯了不認只會令錯誤愈來愈深。要不是商店店員和那幾個途人把我捉著交給警員,我現在可能還會再犯令錯誤愈來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