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昨早起床時,時鐘顯示現在已是九時半了,通常一般人看見這時間都會嚇得人仰馬翻,可是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為我早已大學畢業,但卻找不到工作。我也沒辦法,因為現在大學生太多了,我也讀不上醫學、法律,所以只好讀文學。但是也沒人聘請,因此只好在家「發霉」,看何時有招聘廣告。但是昨天佳音仍沒到達,所以便和我的劏房「房友」打撲克,消磨度日。
到了今早時,當我仍在濛濛瀧瀧地發著我當了大文學家的美夢時,我的房友卻無情地把我給硬生生的叫醒了。當我正想破口大罵時,他的一句話卻使我怒氣全消。
他說:「大文學家(房友們的戲稱),我今天上街時看見三條街外的大昇茶餐廳出了應徵告示,一起去吧!」
我聽了他的話後,便急忙地換了一套整齊的衣服,畢竟是茶餐廳,也不用穿西裝。馬上刷好了牙,便和房友出門了。
下到街時,我倆便快速地趕往茶餐廳,深怕失去應徵的機會。一路上,我們一言不發,趕往茶餐廳去。
可是我們到了最後一個街口後,卻看見一個婆婆坐在地上,不知在幹甚麼。我原本打算快快路過,但卻聽到路人們說她被車撞到了。平時我在朋友面前也自認為良好市民,朋友們也沒有一個不認同我的義行。因此我的正義心促使我馬上上前去扶她,當我把她扶起後,她便向我致謝,並問得我的名字和住所,她說要報答我,接著我便和朋友繼續趕路。
在我應徵後兩天,茶餐廳打電話來並告訴我已被聘請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過我相信「好人有好報」,一定是我扶了那位婆婆才可得到此工作。如是這,我終於開始了我的「打工」生涯了。
我從那天開始了打工生涯,過了數天後,生活也非常順利,我從來也沒有如此輕鬆過。早上去上班,我的「師傅」們也很照顧我,教了我很多東西。晚上回到家,便和我的室友一起閒話家常,生活非常輕鬆。直至今早,一切也改變了……
今早我剛起床時,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原來是那位婆婆打來的,我便接了她的來電,我起初以為她是向我致謝,豈不知……
她大罵道:「你這個臭小崽子,撞倒了我,把我的一條腿給撞斷了,想扶起我便了事?」我回答她說:「我哪有撞你啊?我只是扶了你啊!你是不是記錯人了?」她竟然含血噴人,還說:「你看你這不正是不打自招嗎!你扶我是因為你撞倒我後良心責備,你才來扶我的。原本要向你索回三十萬醫藥費,婆婆我人好,現在要你賠十萬罷了!怎麼樣?」我心想:我才剛找到工作,那有錢啊?我便告訴她我沒有錢。她回覆說:「你的父母沒有錢嗎?別騙我了,年輕人!」我回答說:「我的老父、母親現在也只是靠著『綜援』過活,哪有剩錢啊?」她便不滿地說:「總之我不管那麼多,三天內你還沒有匯錢到我的大國銀行戶口,這是戶口號碼:4572——5798——34,你就等著警察登門拜訪吧!年輕人,記著,婆婆我有的是證人,兼且我也有你的名字和地址,別想逃走,就這樣。」
收到電話後的第一天,我不單籌不到十萬元,就連三千元也籌不到。
第二天,我也想過借高利貸,可是把這件煩事解決後,更麻煩的事就會來,還是不要了。
最後一天,我看著時鐘滴答滴答地移動,我的心也跟著噗哧噗哧地跳,這次完蛋了!
第四天,我在家中等了數小時後,門鈴響了,我便開了門,原來只是送信的郵差,快把我嚇壞了!再過數十分鐘後,門鈴再次響起,這次我放心了,誰不知這次是來真的。
結果我被帶到警署盤問,過了幾天便被傳召上法院,在被告席中,我看見父母無耐的眼神,室友們鄙視的表情,婆婆家屬們的奸笑,還有婆婆她老人家,她的腳好像也傷得很重,可是罪魁禍首不是我啊!
接著便開庭了,她既有律師,亦有證人。相比之下,我甚麼也沒有,如是這審了數天,今天是結案陳詞,恐怕我也是必輸的。
到了宣判的那天,法官宣佈:「案件編號AJC21365/2048,犯人游當仁,被控意外後不顧而去,罪名成立,判監四年,考慮被告雖年輕但無悔意,因此加刑至六年,罰款四十萬,因被告早前已表明沒有能力繳款,故此判刑一年,刑期同時執行,退庭。」
到了此刻,我淚如泉湧,我心想:這法官是吃了糊塗藥還是收了賄賂,一定是收了賄賂,枉香港還聲稱自己有冠絕全球最公平的司法體系,簡直就是一派胡言,還有那老太婆,我究竟哪裏得罪了她,我只是好心幫她,卻使自己踉蹌入獄。一周之間,從一個稍有前途的「沸青」,變了絕無前途的「廢青」,此事教訓了我不要胡亂相信別人。
結果我的打工生涯變成了入獄生涯,這究竟是為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