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路过的单车循环着这首我喜欢的歌,送别是这样的吗?
走进杂货店,风铃窸窸窣窣,是熟悉的声音,“来了?”“嗯。”“在第二个架子的第一排。”“好。”我拿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回到沙发中间的位置,“这左边的洞越烂越大了,到底什么时候修啊,别这么铁公鸡,小心以后没客人来。”“不修啦,要走了。”我重复摸着这旧得发黄的纸,也看得入迷,“哦,去哪?”“应该是诗和远方,也想看看极光,不回来了,谢谢你喜欢我写的这本书,再看多几眼吧,记得来送送我。”听完我神情突然恍惚,从自己的世界跳出来,看着眼前这本从小陪伴到大的书,心里有不舍,这本书对我的治愈、启发,以及我赋予它的意义、时间的沉淀,是其他一样内容的书替代不了的。不过内心更多萌生的是开心?把自己最喜欢的书分享给其他人,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满足?内心的小人在打架,想道千言万语,一遍又一遍构思劝说老板的措辞,不要走,不要带走这本书,不过最后都咽进了肚子,我更想支持它,放它自由。
还记得以前每次不管什么心情,我总喜欢写在小纸条上,然后黏在上面,因为它总会给我回应,开心的时候,会跟我一同喜悦;难过的时候,会安抚我;紧张的时候,会支持我,我生活的五味,都有它的影子。我总觉得好朋友之间的证明,从来就不是那些轰轰烈烈的经过,友谊当中最重要的,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给地形的,那些你对我,造成的改变。所以送别也不一定要泪如雨下,嘶声裂肺,重要的是,我们都记得,且谨记于心。再次想起这本书,思想之间的碰撞,它还在我身边,走了不是别,只有遗忘,才是真正的别。
隔天一早,睁开眼睛看清晨第一缕阳光,朦胧的,热烈的。他们差不多该起航了,我穿了穿鞋就往外跑,到了杂货店门前,看到收拾的差不多的老板在对我微笑,我跑了过去“这么舍不得书啊。”我没有回答,只是笑了笑,光打在因奔跑的头发丝上,在发光发亮,希望不止头发丝。“走了。”“一路顺风。”此刻,眼神里比起不舍,更多的是祝福。
我想,送别,也许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