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後,我把日記打開,裡面寫滿一篇又一篇的日記。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這不就是三年前我所發生的事,那天我犯了一個很錯的錯誤,我竟然誤信好友把婆婆留給媽媽的手錶賣出去,希望可以用這筆金錢來購買當年最送款的手提電話。後來,媽媽發現手錶不見了,她不但沒有懷疑我,而且買了我最喜歡的一套衣服給我作為生日禮物。明明看見是水,原來只是海市蜃樓的倒影......當時我的良心真是沒法過自己那關,我決定向媽媽坦白誠實。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原來媽媽早已知道,只是她明白自己的女兒不是一個壞女孩,而且深信我會告訴好,所以沒有為此而生氣。那一刻,我非常感動,連番向媽媽道歉。並上前擁著媽媽流淚,我明白何謂親情,而且我應該把握現在,努力讀書做個好成績給媽媽看。我也應該把握現在,做好作為女兒的本份,不應讓媽媽擔心自己。每個人的生命需要做的,就是順應自己的感覺把握現在,去做任何的一件事。感覺,就是帶領我們到終點的領航燈。現在,其實就在自己手裡,只怕你不去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