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考慮之後,這兩個選擇我都要。首先,我去到警局報案並錄口供,而且由於現在的電話是實名制的,我也把那騙子的電話和地址告訴給警方。
接下來,就是追捕騙徒。我先透過短信給他發下最後通牒,但他只是已讀不回。接着,我和澤家一起去騙徒的家討回我的零用錢。
我們到了他家,先敲了門,他開門後,看見我們,想關門,澤家立刻拉着門把,阻止他。我激動地問他:「為什麼你要騙我,你的Whatsapp明明沒有被凍結,看你家也很大,也整天吃喝玩樂。」他只是支支吾吾地回答:「過幾天我肯定還給你,別那麼着急嘛。我看到他那無賴的表情,我深刻知道如果不採取一些强硬的手段,他是不會還錢的。
我打電話到之前報案的警署:「我之前到過警署報案的,是詐騙案,我現在已經找到騙徒,請派遣警力支援。」十分鐘後,警員到場,經過盤問和確認後,騙徒正式被捕。幾個月後,經審訊後,他被判賠償给我10000元以及監禁兩星期。我終於拿回我的損失,而騙徒也被繩之以法。
騙子無處不在,可能連親人也是騙子,我以後如果同類事情,一定會加多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