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認為監獄時用來懲罰犯了法的人的,而不是被當權者當作剷除異己的工具,我原本也是這樣想的,但我到現在卻還不知我到底犯了什麼事,要被送進監獄。
我自小就認為政府非常腐敗,不完善,人民生活艱苦,饑寒交迫,但官員們卻視而不見,只顧自己享樂,讓百姓們自生自滅。因此,我經常都走上街頭示威抗議,要求政府救濟貧苦大眾,又批評他們無情的政策,後來還成為了反政府組織的副主席。即使我們受到警方的暴力鎮壓,甚至是收到死亡電話的恐嚇,我們都堅持繼續抗爭。
可是,噩夢終於來了。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人用毛巾捂著口鼻,手腳就變得無力,昏倒了。醒來時,我就已經被關在了一個狹小的監倉內,三面圍牆,外面還有守衛把守著。
直到現在,我已經被關押兩年了,但我卻從來沒有受過審判,不知道我犯了什麼罪,更不知我什麼時候才會被放出去。獄卒們不斷用各種方式虐待我,折磨我,但無論他們怎樣傷害我的身體,也改變不了我的意志。但我在這兩年間,腦海中都不斷地徘徊著同一個問題:到底我為貧苦大眾去爭取他們應得的權利,竭力改善他們的生活,有什麼錯呢?